劉先生在餐館外正常停車,吃喝時突然聽見門前一聲爆響:天降一只貓,砸壞了他的車頂!通州法院3月1日發布消息說:法院成功調解了這起因高層墜落寵物貓砸壞路邊車輛引起的糾紛。
劉先生確實遭遇了無妄之災。事發之時,他已將車輛停好,和朋友們在附近餐館就餐。忽然一聲巨響,劉先生感覺聲音的來源似乎就在自己的車附近,于是外出查看,果然發現他的車上,天窗已被砸出了裂紋——砸車的竟然是一只貓。很快,貓主人李先生趕來,自稱他家在臨街的九樓,當晚沒關窗,這只貓不知為何從樓上跳下來了!
九層!貓跳下來了!還砸壞了無辜車主的車子。
被砸車窗的劉先生驚訝之余,向貓主人提出賠償5000元車輛維修費,李先生同意賠錢,但覺得賠5000元太高了。雙方協商不成,劉先生于是向通州法院提起訴訟。
法官了解到,受損車輛暫時還沒有維修,5000元的維修費金額是原告根據市場行情預估的數額。法官于是告知原告,侵權糾紛中的賠償針對的是實際發生的損失,應當及時將車輛送去維修,根據維修費用的發票等證據,證明自己的損失。法院不能憑單方的“估計”來確定如何賠償。
被告李先生則表示,承認是自家的貓砸壞了對方車輛,但這是貓咪玩耍中不慎跳出窗外導致的,是意外事件,他本人并沒有過錯,因此應當減輕賠償責任。
法官表示,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系無過錯責任。法官重點表示,被告應當慶幸在寵物貓跳出窗戶后,并沒有人員被砸中,否則將導致更嚴重的后果。李先生認識到了自身錯誤,并表示愿意積極賠償。
經過協商,原被告雙方達成一直意見,李先生賠償劉先生車輛維修費3000元。和解協議得到了即時履行,原告向法院撤回了起訴。
記者了解到,造成這起糾紛的“肇事貓”竟然沒什么事兒!“九條命”的肇事貓經寵物醫院的治療,已經康復,被送回了被告身邊。被告李先生說,以后會想辦法進行更細致的看管和照顧,不會再發生同類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