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愛犬已經朝夕相處5年多了,他就如同我的家人一般,現在我的愛犬在運輸過程中死亡,承運人必須賠償……”
近日,通州法院審結了一起寵物在托運過程中死亡而引發的糾紛。飼養人李某將承運人王某訴至法院,要求返還托運費,賠償購買狗的原始費用、養育費用以及精神損失費,并賠禮道歉。最終法院支持了李某的部分訴訟請求。
案情回顧
李某飼養了一只名叫貝貝的寵物狗,至今已有5年多時間,外出游玩時,李某也喜歡將貝貝帶上。據李某說,其在貝貝身上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和金錢,5年多的相處,貝貝早已成為家庭的重要成員。
去年5月,李某通過朋友介紹與王某認識。雙方協商王某將李某的寵物狗運送至云南某縣,李某通過微信分別向王某支付托運費2000元和300元,共計2300元。5月1日晚9時,王某安排貝貝飛機托運,5月2日凌晨,貝貝所在航班落地至昆明,此后王某安排他人將貝貝通過陸運的方式運往某縣。當日下午李某父母前往該縣客運站接貝貝時,發現貝貝死亡。后李某和王某多次協商,雙方無法就賠償達成一致意見。故李某訴至法院,要求判令王某退還運費2300元并賠償購買貝貝的費用3000元、飼養費用15000元以及精神損失費10000元,并通過微信朋友圈向其賠禮道歉。
王某辯稱,不同意李某的訴訟請求,因為他已經安全把寵物狗運輸到了昆明,從昆明到某縣的運輸系其幫李某安排,且是根據李某給的300元的金額進行的運輸,雙方并未指定必須是運輸寵物專門的車輛。王某認為將寵物狗放在大巴行李艙下方,雙方都有過錯,而且在云南當地,一般都是用大巴車運送寵物狗。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責任。
李某與王某在微信中就貝貝自北京運至云南某縣達成一致意見,雙方成立運輸合同,王某應履行承運人的義務。貝貝在昆明飛機落地后自昆明至某縣運輸中,系被放置在大巴車行李艙中進行運輸,對寵物狗而言,環境極為惡劣,而王某未舉證證明貝貝屬于不可抗力等其他原因導致的死亡,故法院認定貝貝系在該段運輸過程中環境原因導致的死亡。王某未妥善安排運輸方式導致貝貝死亡,屬于根本違約行為,故法院判令王某退還李某運費2300元。
綜合貝貝的品種、年齡、購買時間等情況,判令王某賠償購買費用3000元。因飼養費用屬于喂養貝貝的必要支出,并非貝貝死亡后的損失,李某的該項訴求,法院未予支持。
鑒于李某喂養貝貝5年多,貝貝與李某朝夕相處,貝貝之于李某的意義遠超越一般的物品,可比照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貝貝的死亡勢必對李某造成一定的精神損害,故法院酌定支持了3000元的精神損失費并判令王某在微信朋友圈進行賠禮道歉。
判決作出后,雙方均未表示異議,王某主動履行生效判決,向李某支付了8300元并在微信朋友圈進行了賠禮道歉。案件現已生效。
法官提示
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啟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飼養寵物的人越來越多,對于寵物的運輸需求也在不斷增長。相對于一般貨物運輸合同,寵物運輸合同具有其特殊性,在運輸過程中,需對寵物的健康狀況、氣候溫度、運輸方式等條件作出全面考量。在雙方當事人就寵物托運達成合意時,應當充分考量寵物的特殊性。
作為托運一方,首先要全面告知承運一方所托運寵物的生活習性、年齡大小、健康狀況等具體情況,慎重考慮寵物是否適合托運;其次要與承運一方簽訂書面合同,就寵物托運的費用、運輸方式、違約責任等作出明確約定;最后應注意保存運輸合同、交款收據、微信聊天記錄等證據,以便在糾紛發生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作為承運一方,一方面要熟悉民法典以及動物防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中關于寵物托運的相關規定,查看寵物的檢疫證明,盡到安全運輸義務;另一方面,要根據托運寵物的具體情況制定詳細、合理、安全的運輸計劃,選擇合理的運輸方式,提供合理的運輸條件,以確保托運寵物能夠安全抵達目的地并順利完成交付。